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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司法考试一年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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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2年5月20日左右,司法部出台《2012年司法考试大纲》,为命题依据;

(2)2012年5月25日至30日,司法部出台2012年考试相关事项的公告,包括报考条件、程序流程、报考资料、考试时间、内容、答案公布异议、资格授予等政策信息;

(3)2012年6月5日至25日,是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期间,进行网上预报名;

(4)2012年7月1日至20日,是报名现场确认阶段,并领取准考证主证(2011年,上海市实行报名全程网络化管理,无需现场确认。2012年是否全国统一实行报名全程网络化管理,以司法部公告为准);

(5)2012年8月中旬,通过网络打印司法考试准考证副证;

(6)2012年9月第三个周末(9月15日、16日),举行国家司法考试;

(7)2012年考试结束的翌日(9月17日)上午8:00时,司法部授权普法网公布当年考题;

(8)2012年考试结束后的第4日(9月20日)上午8:00时,司法部授权普法网公布当年考题的参考答案,并自此时起一周(9月20日至26日)内,为司法考试参考答案异议开通期间,考生及相关人士可以提交异议;

(9)2012年10月11日左右,评卷工作正式启动,10月25日左右,司法部授权普法网公布关于当年的阅卷情况的视频;

(10)2012年11月20日左右,司法考试办公室发布当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合格分数线、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事项公告(网上查分系统开通的前1至2天发布公告,公告当日或翌日即可通过声讯台提前查得自己成绩,声讯台电话在公告里面有,一般于下午16时左右开通

(11)2012年考生最终成绩以司法行政部门分数通知书为准,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可向当地司法局申请核查当年考试成绩,前三卷限于无考试成绩情形,第四卷限于分数登记与合计,不涉及试题内容的评判,逾期申请不予办理,且考生需付费,有偿核查;

(12)2012年12月1日至20日,通过考试者向报名地司法考试行政机关提交相关证件、资料,申请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逾期办理且无正当理由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办理;

(13)2013年当年毕业生考生通过2012年考试申请资格证书者,司法考试办公室另行公告通知,公告一般于2013年7月中旬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