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的慈善法及相关配套政策,进一步提高慈善工作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知法用法水平,不断推动形成依法治善、依法促善的良好氛围。11月4日至6日,由陕西省民政厅主办,西北政法大学承办的学习贯彻慈善法培训班在我校举办。5日上午,陕西省民政厅二级巡视员王永泉,慈善事业促进处处长江春生出席开班式。
培训班指出,慈善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织部分,对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实现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慈善法的修改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慈善事业、发挥慈善作用的重要论述精神和党中央重要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也为新时代慈善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培训班要求,全体学员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端正学习态度;要坚持学以致用,努力实现依法兴善;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各项规定。各级民政部门和广大慈善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修改慈善法的重要意义,切实抓好抓实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不断提高自身知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扎实有效促进我省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
本次培训为期两天,聚焦《慈善法》修改重点和慈善工作实际,围绕《学习贯彻新修改的慈善法,促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网络募捐、合作募捐的项目设计与实施》《贯彻落实新修改的慈善法,促进慈善信托健康发展》《慈善组织的规范化管理》等内容开展授课,旨在帮助参训人员进一步全面准确理解《慈善法》的精神实质,引导慈善工作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牢固树立依法治善、依法促善、依法行善意识,不断提升慈善组织公信力,为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陕西省各地市民政局和省级慈善组织、基金会相关人员共110余人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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